旭 :
我真的好愛你。但不知道為什麼多年不能給你寫一篇文章。可能我愛你方式用在做圖上做相集上。其實我在麻辣鮮師時候已經注意你。之後才知道你拍過好多廣告。但你的廣告不知道有沒有傳來香港。如果有,我就在你做模特兒時期時候喜歡你。對你最感動一次是在香港2006年香港演唱會上。那身白馬王子裝束,彈著鋼琴。那時候對你那麼久感覺剎時湧現了出來。於是做了我平身第一次就是叫出你名字。但可能你並沒有聽到。因為那時候的我坐了好高位置。但已經站了起來不斷向你揮手。而你就像有感應般也向我所在位置揮手。那時候你已經離開了鋼琴。那次真的是一個難忘經歷。我這些年來不斷看你消息你的訪問你每一次活動相片。知道嗎二天前我拾屋才知道原來你的獨照我已經有那麼多。原來我不知不覺已經愛上你。買你獨照時候真的是我下意識去買。但原來我下意識已經愛了你那麼多年。我真的好難去相信。但真的真的好愛你。不想失去你。雖然我亦希望你找到你的幸福,但請你還沒有找到你幸福前請不要離開我。沒有你這顆小太陽,我一定會再跌回黑暗世界。我好需要你的照耀。就像魚需要水一樣。就像花蕊需要陽光照耀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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